长春某学校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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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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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441.00000万 招标时间:2020-12-30至2020-12-30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0-JLZJFB-F1737

项目名称: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4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1.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某学校委托,就长春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学校物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0-JLZJFB-F1737

三、项目概况及预算:

1、项目概况:项目地址为长春市,总建筑面积24万㎡,共118栋楼,其中办公物业103栋,居住物业15栋。

2、招标范围:营区物业管理社会化服务保障,主要包括门岗秩序维护、日常小项维修、教学办公场所值班值守和室内保洁、绿化养护、公寓区室内楼道保洁和室外卫生清理。

3、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制价为:441万元(含税价)。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5、服务质量:优质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书面声明,经营范围须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4.3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4在管项目应至少有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或地方院校或军队营区物业管理项目(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确认)。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确认)。

4.6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4.7如注册地址在长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供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的详细办公地址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1946385176@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0431-81616288;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至少一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或地方院校或军队营区物业管理项目(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3.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二)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供应商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供应商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以电子扫描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待招标人核实。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供应商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须被授权人本人填写),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以上报名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于开标当日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

(三)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方式。

(二)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9:30(北京时间)。

(三)递交地点: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会议室)(如果变动,另行通知)。

(四)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某学校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人:胡主任

电话:0431-86980157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15室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0431-81616288

2020年12月30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4.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营业执照类型为非外商独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及书面声明,经营范围须包括物业管理(服务)

4.3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17年至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4在管项目应至少有1个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域或地方院校或军队营区物业管理项目(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确认)。

4.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5年(含)以上的物业管理工作经验(合同扫描件或者经核实后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现场提供原件确认)。

4.6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军队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

4.7如注册地址在长春市行政区域以外的,需提供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的经营场所或服务机构的详细办公地址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1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珠海路3599号像素公馆A座17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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