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第二批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1月1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QX-CC-20093
项目名称:长春市南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2021年度冬季清雪(南关区全区)服务项目(第二批次)
预算金额:4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选取6家合格供应商,提供自卸翻斗车辆60台(容量15立方米)以上及装载车辆(50铲车)或抛雪机12台以上对南关区区域内的积雪进行清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5月清雪季(具体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经营范围需包含招标内容相关的产品)的国内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2供应商有能力自行解决积雪消纳场地,场地应有乡(村)以上政府部门土地支配权或用地权等相关利害关系证明。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农业农村生产废弃物、牲畜粪便及有害垃圾混入积雪。卸雪场地要远离河道、水源地,对周边环境无影响、无纠纷、无污染、无投诉。保证南关区区域内积雪及时清运。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3.5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否则无效;3.6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
方式: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1月1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1月18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经济开发区北海路646号1号楼6楼)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报名时须持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需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单位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8日13时00分,地点为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