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宣传部LED电子大屏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业主 单位
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0-10-16至2020-10-23 地域:乌鲁木齐市 类型:其它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9H00M(20191217)

项目名称: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宣传部LED电子大屏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5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共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委员会宣传部LED电子大屏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设备采购安装、音响灯光舞台改造、视听系统设计与建设及媒体内容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项目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中标结果公示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近半年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含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9日 11:00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高铁北六路99号新疆旅游大厦2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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