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DH2021-CG001R
项目名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广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0.6950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6950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DH2021-CG001R
二、项目名称:德化石牛山景区经营有限公司广告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招标服务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公告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1日起至2021年3月8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2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21年3月 23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地点: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德化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三楼)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四) 关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部分加分
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件规定,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幅度如下:
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 | 20%(含20%)以下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 |
20%-50% (含50%)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 |
50%以上 | 价格评标项 | 价格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技术评标项 | 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 |
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执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投标人拟投标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若节能、环境标志加分标准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
(五)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价格扣除: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具体规定如下:
A、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B、价格扣除办法: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分的评审。
C、小型和微型企业适用价格扣除办法时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料,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统计表》(格式附后)。
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3、投标供应商提供投标供应商(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
4、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表(应能体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并加盖本企业的公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2、本次采购项目设有最高控制单价,超过最高控制单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1日 至 2021年03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三楼
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包)售价2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德化县富东街新华书店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