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2708
项目编号:441901-2021-02708
项目名称:中心广场南广场光影喷泉视频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中心广场南广场光影喷泉视频制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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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服务期为两年,每期视频交付时间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且中标人须预留十五个自然日交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广场南广场光影喷泉视频制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 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中心广场南广场光影喷泉视频制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