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宣传片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5-20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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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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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8至2021-05-24 地域:长春市 类型:视频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34-02/2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闻中心宣传片制作单位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二次

预算金额: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长春新区动画类宣传片制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4.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及法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网页截图;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8.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  至 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C座C1栋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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