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中央电视台形象广告宣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6-04 银川市
业主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0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7至2021-06-03 地域:银川市 类型:电视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001755

项目编号: NZC/C210103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中央电视台形象广告宣传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备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1中央电视台形象广告宣传采购项目广告服务1广告宣传10000000
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1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记录);4.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须同时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此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拒绝大型企业参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5-27 20:27:36 至 2021-06-03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6-2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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