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2021年非法广告清理、垃圾清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5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53.84260万 招标时间:2021-06-30至2021-07-06 地域:长春市 类型:其它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金额(元)

JLHYHX-

2021099-01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2021年非法广告清理项目

非法广告清理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300186

JLHYHX-

2021099-02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2021年垃圾清运项目

垃圾清运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1238240

合  计

15384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辖区内;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具有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纳税证明材料);

(4)具有近半年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名单的供应商;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时间:2021年06月30日至 2021年07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环亚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开区临河街3268号东皇大厦6楼);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招标文件每标段500元/套,售出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7月22日13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四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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