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闽联审厦招[2021]031-1号
项目名称:福建中烟境外及免税市场拓展宣传服务-2021年至2022年项目(第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1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福建中烟境外及免税市场拓展宣传服务-2021年至2022年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对福建中烟境外及免税市场拓展宣传服务-2021年至2022年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1]031-1号)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服务期限 |
1 | 境外市场品牌宣传物料设计和制作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2 | 境外市场品牌宣传视频制作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 |
说明: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包进行招标,并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可选择对1个或2个合同包进行投标响应,并按不同的合同包制作投标文件(1个合同包壹套正本,贰套副本),但是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项下的所有内容作出投标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在国内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经营范围
(1)合同包1: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服务类等内容。
(2)合同包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服务类或视频、动漫制作等内容。
注:如投标人营业执照未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则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在当地政府部门商事主体信息公示网站公示的主要信息(提供公示的下载网页及其网址,且须含有经营范围内容)。
3.2投标人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3若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当地税务局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一份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政府税务部门网站关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查询结果打印页)。
3.5投标人应提供其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及其网址。
3.6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08月03日至2021年0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邮寄购买。
5.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合同包2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参加多个合同包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分别提交。
7.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8. 投标截止时间、地点: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专人送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1年08月24日08:20~09:00)派人将投标文件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通过邮寄的,须不迟于投标截止日的前一天寄达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逾期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标时间、地点:2021年08月24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10.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