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长安镇公办小学校内下午课后服务机构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8-16 东莞市
业主 单位
东莞市长安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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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8-13至2021-08-20 地域:东莞市 类型:网络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ZBZC-21027

项目名称:长安镇公办小学校内下午课后服务机构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五年。合同签订采用3+2模式。原则上先签三年,再视考核的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
2.2.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体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办学许可证(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此项证书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3日  至 2021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三元路7号3栋442室(升友写字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9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东门中路30号青少年创新中心4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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