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0]HMZB[GK]2022005
项目名称: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广告制作和舞台搭设、音响租赁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00000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1899-其他教育服务 | 其他教育服务 | 1(项) | 否 | 文艺汇演比赛,舞台搭建128平方米,舞台地毯180平方米等;音响设备12寸以上线性阵列喇叭等;标语制作:丝印条幅,宣传海报喷绘制作等。 | 3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完成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必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资格承诺函
(若有)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招标文件一般资格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可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由资格审查小组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2-22
15:30至2022-03-09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3-1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州市本级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