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C2022-0003
项目名称:宁县卫生健康局健康宁县行动(2019-2030)宣传资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健康宁县行动(2019-2030)扫码视听图解版宣传资料15000套,每套16项(本),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3)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1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2021年12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注册时间不满6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次月起至2021年12月连续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文件规定,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节能产品不得参与投标;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对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为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书。(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报价给予10%的扣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2-16至2022-02-22,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初次注册的供应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模块点击“用户注册”,自动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完善相关信息并通过认证后,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931-4267890。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03-10 09:00
地点: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县马坪新区宁州大道4号)一楼第二开标室,电子标,供应商无需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