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2022-03-03 泉州市
业主 单位
泉州市艺术馆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中标 单位
福建优玖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0万 招标时间:2022-02-28至2022-03-01 地域:泉州市 类型:广告外包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天亚泉招2021-112(招标文件编号:天亚泉招2021-112)

二、项目名称: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优玖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泉州市鲤城区华侨新村4排8号

中标(成交)金额:3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优玖丝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泉州市艺术馆泉州非遗新媒体推广拍摄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育清、潘春硕、张丽娜、庄云勇、曾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1.5% 。不足伍仟元按伍仟元计取。中标人应中标方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或其分公司)一次性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田安路支行;帐户名称: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帐号:2304 0128 3000 3613。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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