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头片区亮化、宣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2-03-04 惠州市
业主 单位
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龙门县龙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26.43600万 招标时间:2022-03-04至2022-03-10 地域:惠州市 类型:广告外包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MCT2022017

项目名称:石龙头片区亮化、宣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64,3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龙头片区亮化、宣传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264,36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货物石龙头片区亮化、宣传提升1(批)详见采购文件1,264,36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龙头片区亮化、宣传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3月04日  2022年03月1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3月2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体育西路城投大厦11楼龙门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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