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VOC排放企业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监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乐从镇VOC排放企业环保设施在线监控(监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17层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兴乐路163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