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用气体制造商,(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液态医用氧GMP证书》及《气态医用氧GMP证书》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再注册批件,(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人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非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