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与养护分析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2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与养护分析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原件、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报完名后需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谢工联系电话0771-4735625),我公司将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及发票寄出(或发放电子招标文件、电子发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1-G3-001629-GXJT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与养护分析服务

预算金额:2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发展中心2019年底前通车的高速公路约6000公里的公路路面技术状况检测评定及养护分析咨询服务工作,目的是了解高速公路在日常使用中的实际工作状态、判断公路的路面技术状况,为下一步养护提供依据。要求对所抽检路段进行技术状况评定并提供养护建议计划。

2、依据《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多功能路况快速检测设备》(GB/T26764-2011)、《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JTG3450-2019)的有关规定,对抽检范围内的高速公路进行路面技术状况数据采集,包括路面破损、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公路前方景观图像,以及地理位置信息(GPS);

3、根据交通运输部颁布实施的《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5210-2018)进行抽检路段的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对抽检结果完成相关数据分析并提交如下成果:

(1)广西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定及养护分析报告;

(2)提供相应电子数据,同时可采用综合分析平台进行展示,该平台应集成公路基础数据、路况数据、图像数据、病害识别数据、养护方案等,功能应具有智能搜索、区域路况查询、路线路况查询、公路前方图像查询、病害图像查询、养护方案查询、路况评定查询、检测明细查询、历史数据管理等功能。

4、根据广西高速公路路面技术状况现状,协助采购人完成养护工程相关技术管理文件制定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不少于3个月,其中外业工作不少于1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具有路面平整度、路面破损和路面裂缝调查、路面车辙检测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原件、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报完名后需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谢工联系电话0771-4735625),我公司将在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及发票寄出(或发放电子招标文件、电子发票)。

方式:标书购买费用请汇入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户名: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帐号:45001604473050708266,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高速路路面检测与分析报名费”。

售价:¥25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3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有关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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