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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汝阳县靳村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767.23779万
招标时间:
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汝政采【2021】143号
2、项目名称: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672,377.90元
最高限价:7672377.9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
7672377.9
7672377.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工程名称: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
2、招标编号:汝阳工施招标(2021)0162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2021】143号
4、项目概况: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鱼山村2个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本工程主要包括30t冷库、烘干设备房、香菇棚及配套安装工程。
5、招标控制金额:7672377.90元。其中一标段3440618.49元,二标段4231759.41元。
6、建设地点:洛阳市汝阳县靳村乡境内。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计划工期:3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靳村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第二标段:2021年汝阳县靳村乡鱼山村集体经济香菇大棚项目。
11、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第二标段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任意连续3个月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或有效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6、须提供2020年06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7、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8、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期之后);
10、投标人须按照豫建〔2016〕38号文要求,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须提供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网页查询件);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查询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对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只允许中其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为本项目两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无条件按照标段先后顺序采取“取前舍后”的原则中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
3.方式: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23:59,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6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汝阳县)(汝阳县涧河路与杜鹃大道交叉口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开标时未携带企业Ukey到开标现场导致企业无法正常开标的,由此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为方便群众工作、生活,洛阳市推广使用了“洛康码”。人员经查验身份证和“洛康码”,符合要求的可进入;
3、“洛康码”注册操作方法:打开支付宝,搜索“洛康码”,打开后,按提示要求据实填写相关信息,操作完成后会直接生成本人二维码。此外,无支付宝者可选择“家人代办”,据实填写相关信息后获取二维码。注:操作成功后,要将本人二维码截图,保存在手机上,以备查验;
4、各投标人代表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开标仅限一人;
5、所有投标企业严格遵守登记、测温、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的疫情防控要求;
6、根据洛阳市疫情防控要求,外市投标人员来洛投标,需持有七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外市投标人员进入汝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检验此证明与身份证原件。请各投标人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工作。
7、凡来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避免扎堆,保持安全距离。
8、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到达,以免延误文件递交时间。如有供应商代表未能通过查验或因其他相关原因无法进入交易中心的,请及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CA锁交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带入开标现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接收,开标结束后退还CA锁。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人员情况,必须做到安全防护,要求相关人员身体健康、戴口罩。因防护不到位和自身原因等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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