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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毕节市七星关区民政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27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6-2309: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
项目编号:
93ZC2021A339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93ZC2021A339
采购主要内容: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1年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
采购数量:
1批
预算金额:
2,700,000(元)
最高限价:
2,70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A.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2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含有与粮食经销、粮油加工销售相关科目)或具备粮食生产、销售许可证书或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D.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E.法定代表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F.供应商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须参考附件7提供完整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本项目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特殊资格要求:
/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6-0208:30:00至
2021-06-0817:3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
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系统报名并通过审核后,才能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取得上传投标文件资格;
售价:
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2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06-0208:30:00至2021-06-2309: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其基本账户向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次性交纳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人民币(以到账时间为准,由于跨行转账需一定时间,为确保保证金按时到账,请尽早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基本账户出具,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详细按照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开户单位名称:
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开户账号:
17710121050000969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06-23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
时间:
2021-06-2309:0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具体地点详见七星关区2021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户救助粮分配表)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供应商须于2021年6月22日09时至2021年6月22日16时30分按评分标准中要求的样品送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接受评审,并向贵州金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确定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样品移交采购人保存,作为验收的标准之一。因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样品室空间有限,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供应商必须将提供的样品从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走,否则视为自愿放弃投标的样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自行处理;第二、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样品若在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取走的,视为其主动放弃成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供货合同签订后,必须于2021年7月15日前开始供货,2021年8月25日前供货完毕。成交供货商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一向采购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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