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县教育局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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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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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37.33692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523-2021-00247

项目编号:GZSKST21-A024

项目名称: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373,369.17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373,369.17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货物配置会议视频系统及机房、培训计算机、办公网络等所需的配套。1(项)详见采购文件1,373,369.171,373,369.1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1.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公司;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参加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出具的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若为长期授权,则提供长期授权书原件),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证书、业绩等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1.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1.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1.5、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1.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5.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5.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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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3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一、项目编号:GZSKST21-A024
二、项目名称: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南澳县教师发展中心信息化设备配套建设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免费保修期一年。
4、交货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5、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373369.17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373369.17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采购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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