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93.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12-2141D0630397

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

预算金额:19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

1项

1、车型要求:固定班次、机动班次、临加班次:45座及以上巴士,统一车型的大巴车15台。

2、车辆要求:

★2.1、班车配备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超3年,公里数在15万公里以内(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为准)。

2.2、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其中空调效果良好,车内温度达到25℃左右,人体体感舒适。车辆定期清洗,外表干净,无明显破损。车辆内部整洁、干净,无异味。

2.3、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2.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且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

2.5、车辆内配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实时远程视频功能,本地视频保存不低于1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1+1的合同模式,合同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可顺延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

方式: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评标室3(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华南理工大学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就华南理工大学所需的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进行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的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612-2141D0630397

1.2、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

1.3、预算金额:人民币193万元/年

1.4、最高限价:本项目总预算为人民币193万元/年,校区往返固定班次单价为:五山校区-国际校区(人民币330元/辆/次),大学城校区-国际校区(人民币198元/辆/次);校区往返机动班次单价为:五山校区-国际校区(人民币352元/辆/次),大学城校区-国际校区(人民币198元/辆/次);市际包车单价为:1650元为基准价(含100公里,8小时用车),每超过10公里增加100元(不足10公里按照10公里计算),用车时间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如投标报价超过投标限价,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1.5、采购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

1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国际校区班车用车服务(2021)

1项

1、车型要求:固定班次、机动班次、临加班次:45座及以上巴士,统一车型的大巴车15台。

2、车辆要求:

★2.1、班车配备要求:车辆使用年限不超3年,公里数在15万公里以内(使用年限以车辆行驶证的注册日期为准)。

2.2、车辆各项功能正常,其中空调效果良好,车内温度达到25℃左右,人体体感舒适。车辆定期清洗,外表干净,无明显破损。车辆内部整洁、干净,无异味。

2.3、具有有效期内的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

2.4、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营业性保险证以及国家要求缴纳的各项规费凭证且在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注册、登记。

2.5、车辆内配备实时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实时远程视频功能,本地视频保存不低于1个月。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可提供近期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或自行做出承诺说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7、已按规定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2日—2021年6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3.2、获取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步骤一:

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新)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投标系统(网址:http://zbzx.scut.edu.cn:8888/ECP/),注册账号并登陆,找到需要投标的项目并在线填写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完成后打印参与结果。

步骤二:

为了便于供应商及时接收资料,供应商须准备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上传至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gzebid.cn):

①招标文件获取表(格式详见投标邀请函附件一);

②华南理工大学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投标系统参与本项目网址截图页面。

如供应商尚未注册,请根据网站指引进行办理。有关网上注册、登记领取及发票等事宜,具体流程操作见网站“平台服务—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的对应栏目。客服电话:400-150-3001,客服QQ:3151435402。说明: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3.3、招标文件售价:每个子包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3.4、纸质招标文件的提供:供应商按规定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30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4.2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6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迟于投标截止时间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代表未出席开标会,不影响开标,且不得对开标过程等提出任何异议。

4.3提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地址: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10楼评标室3(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

投标文件收取时间:2021年6月22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4.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发生的任何费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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