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长春市
业主 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310.243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长春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2021-0417-FW18(F)-2

项目名称: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

预算金额:310.243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243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编号:DFHT2021-0417-FW18(F-2

项目名称: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

工程预算金额:工程投资约310.2430万元;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合同履行期限: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在籍在册人员具有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投标单位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

方式:时间: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6)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25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FHT2021-0417-FW18(F)-2;

项目名称:汽开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长春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场地内鱼塘回填工程监理招标(二次);

工程预算金额:工程投资约310.2430万元;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全部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建设工期相对应,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建设地点: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近三年(2018年-2020年)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在籍在册人员具有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单位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6)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62日至202168,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6)外省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手续,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注:若部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停止颁发纸制证书,可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625093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第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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