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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南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清远市
业主
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49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清远市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南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清远市新城静福路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6
月
2
2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HCG2021-019
项目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南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4
,
90
0,000.00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南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
2年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每年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南区农村生活垃圾运输及道路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年
人民币
2
,
4
50,000.00
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供应商
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证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
,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复印件
;
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②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表)或2021年3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的单位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收支明细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提供2021年3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⑤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2)
法定
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4)
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
①
失信被执行人
;
②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③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同时,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说明:
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
于
投标截止日
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
不存在
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②
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
(
5)
成功购买本
招标文件
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06
月
0
2
日至
2021
年
06
月
0
8
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前台处【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静福路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
方式: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元):
15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06
月
2
2
日
0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
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静福路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
备注:为防控疫情,疫情期间本项目可以邮寄方式递交招标文件,参与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在投标截至时间前可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邮寄至我司,并附上已盖公章默认开标结果的声明函(自拟),到达时间按我司签收时间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
为防控疫情,疫情期间本项目报名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为邮寄方式,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发邮件至我公司邮箱:
3505219099qq.com,无需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
(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
2)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法人章,附报名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的汇款凭证(售后不退)。我公司接收报名费用账户如下:
收款人:清远市众航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
帐号:
763900187610808
(二)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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