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4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一)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供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2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一)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QZC2021-041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6万元最高限价:156万元采购需求:(1)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2)供货规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及配套软件等(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4)采购范围(标的名称、数量):长春新区教育局学校教育教学资源视频采集与发布系统设备(一)采购项目全部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接到供货指令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资信证明)。企业具有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4.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新城吾悦广场C座21楼招标部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供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须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售价:本项目招标文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6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湖大路5799号)二楼B203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8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