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汕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项目厨房设备及琴房、后勤楼、行政楼空调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厨房设备及空调的生产的经营范围的生产制造厂商(如非生产制造厂商,应取得要求厂家授权,须提供授权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注:1、若生产制造厂商直接参加投标的,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生产制造厂商不直接参加投标的,只能授权不超过1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否则该厂商授权的所有代理商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2、投标供应商应核对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106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元
2021年06月23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106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黄山路30号荣兴大厦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