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152.3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6-01至2021-06-0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5-2021-02697

项目编号:GZJLCG-GZ-20211023

项目名称: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2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84,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黄阁镇留东村、莲溪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884,000.00884,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黄阁镇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39,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2-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黄阁镇东里村、蕉门村更新改造项目交通影响评估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639,000.00639,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或年度(年度报告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满足前述条件并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截止时间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详见《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2.《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由于上级主管部门职能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根据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文的文件精神,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可参考原有规划资质,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作出要求);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对参加登记报名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6.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可提供有效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说明:①报名时请提交上述要求的证明资料(第5、6、7点无需提供)及《投标报名登记表》(附表1),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购买标书人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购买标书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提供的报名文件上须明确填写子包信息,若同一供应商同时参与2个子包的投标,则须提供2份符合以上要求的报名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2日至2021年06月0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2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个子包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23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富门花园B栋303室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沙项目部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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