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青海”网站(http://www.qhcredi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6、其他资质条件:标段一: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标段二: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标段三:投标人必须具备农药相关经营范围或取得国家农药管理部门登记证书,且被批准可用于草原并在登记有效期内。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标段四: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标段五: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肥料登记证及授权函,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飞播作业无人机具有拥有权或使用权,提供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标段六: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草种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分包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成交1个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