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采购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80.42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7至2021-05-28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采购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贤合庄左侧直行10米),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CG2135

项目名称: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采购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680.42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80.42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数量

备注

1

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采购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1项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以签订服务合同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供应商具有广东省内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采购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广东省内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贤合庄左侧直行10米),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2号德兴楼一层(贤合庄左侧直行10米),惠州同群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下列合法有效的资料:

A、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D、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F、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G、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H、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要求提供原件的将原件放于正本之中,副本均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封面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龙门县麻榨镇人民政府采购农村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投标报名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每页加盖公章。以上证明资料复印件需备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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