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3.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法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况;在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计算机系统集成或计算机技术开发或相关技术服务或相关技术咨询或激光及相关设备的生产或研发等相关经营范围;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名单承诺声明函。(投标人出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承诺声明函原件【格式自拟】及两个网站结果查询截图证明加盖公章)(注:评标委员会将在资格审查时,从“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在该网站下载打印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评标委员会签字确认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查询结果存在不良行为记录的,评标委员会将以此作为评审依据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到该投标人信用记录的或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仅需提供承诺声明函,并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5“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是否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同时提供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投标人企业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在处罚禁止期限内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3.6根据烟草行业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管理要求,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被列入烟草企业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采购人提供的名单为准)。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3年内(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相关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等,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解除已签订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3.8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已购买招标文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填入记录表(表格形式由采购人提供)。由采购人实施部门、采购监督部门和各投标人对查询过程和查询结果进行现场监督。查询完毕后,由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监督人员将查询结果告知各投标人。如涉及现场投标人3年内存在行贿行为记录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该查询结果告知评审小组,由评审小组按照相关规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3.9不同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3.9.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9.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3.9.3投标人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3.9.4投标人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3.10投标人必须已成功报名并购买获取本次招标文件。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至2021年06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方式:现场购买和网购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18号泰恒大厦14楼14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备注:请投标人汇款时备注清楚报名的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