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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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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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46.34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6至2021-05-26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兴化大厦7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J2021-CG030

项目名称: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预算金额:546.34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6.34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主要技术服务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明溪工业园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项目

1批

546.34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福建明溪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徐女士

18859917390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的相关材料;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6日至2021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兴化大厦7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

售价:¥3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8幢兴化大厦7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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