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东莞市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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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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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9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5至2021-05-25 地域:东莞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09-2021-00184

项目编号:441900009-2021-00184

项目名称: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6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6,960,000.006,9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如非中小微企业,应当将采购项目中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不得少于合同总金额的30%,同时其中60%专门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说明拟分包内容及金额。1、承担分包的上述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松山湖实验中学物业管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1.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不需要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及联合体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6供应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处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B1栋二楼开标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理委员会B1栋二楼开标2室

本项目不需要报名,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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