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各包件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5日至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
方式:现场发售,不代办邮寄,每包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携带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2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