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门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门县公安局饭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二)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三)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四)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七)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2021年05月24日至2021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丰山路28号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2(市植物园对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17日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丰山路28号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2(市植物园对面)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惠州市惠城区丰山路28号弘毅云谷产业园2楼204-2(市植物园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