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76.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21至2021-05-2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030122-GXJS

项目名称: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

预算金额:5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76.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的信息公告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1109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030122-GXJS

项目名称:青秀区购买第三方服务做好建设工程监管辅助工作采购

预算金额:A分标3780000.00元;B分标1980000.00

最高限价:A分标3780000.00元;B分标198000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

A分标: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检查内容

1

施工质量安全监督巡查

1项

房建市政项目: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查等单位工程行为的日常监督;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施工施工安全行为的日常监督;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监督;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辅助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拆除工程、扬尘治理、投诉处理

2

黑臭水体整治、扬尘治理等文明施工

1项

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

黒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排查识别、督导整治工程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督办等。

文明施工:在建工地创卫、扬尘、美丽南宁·整治畅通有序大行动、环保(包括夜查)、创文明城、投诉处理、防艾巡查及督办案件核查等。

3

消防检查

(含消防专项验收)

1项

消防工程检查及专项验收:消防工程施工过程监督、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

B分标:

序号

标的的名称

数量及

单位

检查内容

1

放管服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监督

1项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的日常监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安全行为的日常监督;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见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辅助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扬尘治理、投诉处理。

2

专项检查

1项

综合检查、重大节庆节层级专项检查、复工检查、脚手架工程专项检查、高支模、深基坑工程专项检查、垂直运输机械专项检查、施工消防专项检查、施工用电专项检查等。

3

海绵城市专项

1项

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工程质量行为的日常监管;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施工安全行为的日常监督;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的日常见证;工程施工安全的日常监督;辅助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对辖区内建成的海绵项目低影响开发设施运行情况的巡查。

4

安全文明培训

1项

深基坑、施工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房建、市政安全文明施工等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A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B分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B分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本项目的特定条件: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52120216119时3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及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免费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611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16110900分至0930(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网上查询地址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www.gxxmglzx.com(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4.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供应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1)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每家投标人代表仅限1人参加,并严格按照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各自做好相关防护工作,若因供应商代表不符合交易中心现场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而无法就进入交易中心,导致无法按时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的按以下要求:①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505;收件人:陈昊;联系电话:0771-2025064②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供应商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③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确保在开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④供应商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响应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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