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嘉顺社区居民委员会嘉顺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嘉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嘉顺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98.46781万 招标时间:2021-05-21至2021-05-21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嘉顺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SJS-HNZY-20210314

项目名称:嘉顺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98.46781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8.46781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看云路465号;

(二)项目概况:嘉顺苑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物业类型包括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一、二期总住宅建筑面积332240.00商业面积18931.33独立小门面1543.66独栋单层门面7293.04独栋门面10094.63(社区、物业用房以招标人提供的具体面积为准);

(三)招标范围:嘉顺苑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住宅用房、商业用房、地下室、社区服务用房等物业服务,具体面积以招标单位提供为准。

(四)服务周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项目预算:住宅部分1.2-1.4元/㎡月;商业部分:独立小门面2.5元/㎡月,独栋单层门面2元/㎡月,独栋门面1.5元/㎡月投标人不得超单价预算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

方式:持以下盖章资料: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③个人身份证现场购买文件

售价:¥4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育招标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谷丰中路209号荣泰广场3栋12楼1234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5、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或招标活动的行为。

8.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备注: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1年1月-2020年5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

)其他资格条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谈判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