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药学及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实验(实训)室配套基础设施采购项目(第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个月份的相关材料)。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供应商①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资格性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现场打印查询结果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筹)药学及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实验(实训)室配套基础设施采购项目(第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时间:2021年05月21日至2021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在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czggzy.com)、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gdgpo.czt.gd.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1年06月11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为线上提交。投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在投标截止时投标保证金足额到账并已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注: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纸质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潮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发银行八楼)政府采购评标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