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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锂电池电动四轮钩臂垃圾车)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望谟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715.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5-20至2021-05-21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锂电池电动四轮钩臂垃圾车)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06-11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望谟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建设项目(锂电池电动四轮钩臂垃圾车)
项目编号:
GZJLZFCGZB2021012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序列号:
S5200000000037848001
采购主要内容:
锂电池电动四轮钩臂垃圾车
采购数量:
130辆
预算金额:
7,150,000(元)
最高限价:
7,150,000(元)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新成立的不足一年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则提供本企业2021年任意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①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投标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公司(以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上述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供应商自成立以来无任何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特殊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5-2109:00:00至
2021-05-27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至
12:00,下午
14:3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方式: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
售价:
30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投标保证金额(元):
50,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21-05-2109:00:00至2021-06-1109:30:00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开户单位名称: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开户账号:
0109001400000182-000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1-06-1109: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时间:
2021-06-1109:30: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PPP项目:
否
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详见采购文件
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
无
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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