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主岭市2021年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8至2021-05-18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公主岭市2021年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JT2021-009

项目名称:公主岭市2021年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括城区截流干管、市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排水泵站的运行和维护,管线疏通,检查井维护,破损井盖更换,管线改造等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方式

方式:电子邮件方式

售价:¥8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2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公主岭市2021年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JLJT2021-009。

1.2项目名称:公主岭市2021年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1.3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900万元(中标人3家)。

1.4采购需求:包括城区截流干管、市区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污水提升泵站、排水泵站的运行和维护,管线疏通,检查井维护,破损井盖更换,管线改造等排(污)水设施维护服务。

1.5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度。

1.6质量要求:合格。

1.7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能力。

2.4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5外埠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2.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将主体名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及电话发至邮箱:474911892@qq.com后,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邮件回复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3.2采购文件售价800元,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时间:2021年6月9日9点00分。

4.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楼2开标室。

4.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推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