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陆丰市造林与生态修复大径材培育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华兴公寓6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581-2021-01275
项目编号:441581-2021-01275
项目名称:陆丰市造林与生态修复大径材培育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68,33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陆丰市造林与生态修复大径材培育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6,068,338.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 造林服务 | 陆丰市造林与生态修复大径材培育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68,338.006,068,338.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近月份完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行业资质证书:(1)投标人须具备省级林业有关部门核发的《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2)为保证当年造林成活率和适地适季栽植,投标申请人须有苗圃基地面积20亩及以上,有培育香樟苗木123000株以上(苗木规格:地径1.0厘米、苗高100厘米以上)、火力楠苗木92500株以上(苗木规格:地径1.0厘米、苗高100厘米以上)、荷木苗木92500株以上(苗木规格:地径1.0厘米、苗高100厘米以上)、的苗木证明(须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必要时招标人将对其现场进行核实确认;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原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时间:2021年05月18日至2021年05月2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