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企石镇中心区、东江大道及辖区范围内主要道路排水渠系统市场化养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6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50元
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7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