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福鼎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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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4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12至2021-05-13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福鼎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26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CGy0512号

项目名称:福鼎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服务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

包号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采购

金额

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1

1-1

福鼎市污水系统提质增效“一厂一策”服务类采购项目

1项

5400000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出具管网排查成果及“一厂一策”设计方案

福鼎市市政工程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排查检测、清淤疏浚、“一厂一策”方案编制等全部费用。投标人投标时应根据招标内容与要求,分项详细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出具管网排查成果及“一厂一策”设计方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函【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4)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6)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明材料【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市政工程检测资质;备注:(1)省外检测机构须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进行备案;(2)具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包含管道缺陷电视检测和潜望镜检测);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余详见本项目合格投标人。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材料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3日至2021年05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2608室)

方式:(1)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2608室)购买招标文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通过电汇或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提供的购买招标文件账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凭证相关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索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书面确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填写并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至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书面确认),未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缴费或未书面确认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电子文档招标文件或纸质版招标文件),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福建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纸质文本招标文件与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本为准。

售价:¥1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大厦2608室(福建乐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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