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家具类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BC2021-7)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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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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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590.79370万 招标时间:2021-05-11至2021-05-12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家具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2021-7)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家具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C2021-7)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家具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钰华街广川路29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2021-7
项目名称:2021年宝坻区第十一中学、朝霞路小学、银练路幼儿园等七所校、园家具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0.7937万元
最高限价:590.793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第1包186.7545186.7545钢木台、桌类详见招标文件。第2包137.213137.213钢木台、桌类详见招标文件。第3包132.0678132.0678钢木台、桌类详见招标文件。第4包134.7584134.7584钢木台、桌类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5月11日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政府采购中心(钰华街广川路29号)方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采购信息公告附件处自行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1年06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宝坻区教育教学保障服务中心(刘辛庄小学对面)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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