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永龙隧道南加压站、萝岗2#加压站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经营许可或设立证明文件(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身份证明文件(适用于自然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为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即可:
(A)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或鉴证的含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汇算清缴报告(适用于在上一年度前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年度由连续12个历月构成,即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B)最近一期财务报表(适用在上一年度或本财务年度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法人或其他组织)。
(D)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适用于自然人)。
(E)依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缴纳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截图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②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依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如供应商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且能通过系统查询到相关内容,则无须提供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截图或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即可。
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该项行政罚款达到规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如果该行政罚款所属的行业行政部门、行政区域对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的金额不一致的,以金额最低的为准。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时,从以上两个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在网站下载打印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存档,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依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供应商可访问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www.gzebid.cn)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
2021年06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A、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B、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起始时间:2021年06月03日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本项目非电子标,请各潜在供应商按时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