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三证合一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要求必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质:具有省级(含)以上林学会或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或以上造林绿化施工单位资质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盖章并放入投标文件内);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龙川县中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元
2021年06月01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龙川县中言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川县老隆镇陈屋径中东半岛小区C栋首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