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广州开发区行政服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922.54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08至2021-05-08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112-2021-02655

项目编号:202104002907017

项目名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225,4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225,4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1-1其他服务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1(项)详见采购文件9,225,400.009,225,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021.06.08-2023.06.07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等。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窗式”综合受理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组织登记文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填写招标文件格式4资格声明函)。

2.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4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31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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