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富汗人道主义物资援助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11-DSITC210668
项目名称:阿富汗人道主义物资援助项目
预算金额:926.3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26.3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拟为阿富汗民众提供援助物资,包括移动式X光机2台,超声波机3台,病人监护仪10台,心电图机3台,除颤机3台,血液实验机2台,化学试验机2台,血压计500台,听诊器500件,生物显微镜25台,耳鼻喉科手术器械组10套,喉镜10台,泌尿手术器械组10套,眼科手术器械组10套,眼底镜10件,牙科修复器械组1套,牙科烧结炉1台,牙科切削机1台,牙科研磨仪1台,假肢单轴动踝脚50套,小腿假肢50套,膝关节固定器50件,病床50张,拐杖300副,担架300件,轮椅300辆,20千瓦发电机20台,文具套5,000套,棉鞋5,500双,羽绒服5,500件及布料20,000米。具体项目内容及采购要求以招标文件附件“技术需求”为准。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2如果投标人是投标货物制造厂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果投标人是经营销售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应当与国家相关许可保持一致。3.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货物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开标之日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应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中的规格型号保持一致。(移动式X光机、超声波机、病人监护仪、心电图机、除颤机、血液实验机、化学试验机、血压计、听诊器、生物显微镜、耳鼻喉科手术器械组、喉镜、泌尿手术器械组、眼科手术器械组、眼底镜、牙科修复器械组、膝关节固定器、病床、拐杖、担架、轮椅适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微信公众号“东松投标”
方式:微信购买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性质:货物类2、本项目仅接受国产产品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3、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4、本项目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