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巩留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巩留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5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5-08至2021-05-10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DZHW20210501

项目名称:巩留县公安局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500000.00元/每年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副食品类、蔬菜、水果类、肉类、海产品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并执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监狱企业等适宜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固定的营业场所、配送人员和车辆;3.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方式:来人购买。

售价:200.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31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31日11:00

开标地点: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为单面复印,按上述先后顺序装订,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留县公安局

地址:巩留县幸福北路36号

联系方式:177993884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疆鼎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伊宁市解放路1巷105号美景华庭1号楼二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旋

电话:180999222140999-8806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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