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NNZC2021-G3-020035-GXTZ)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641.72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30至2021-04-30 地域: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NZC2021-G3-020035-GXTZ

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

预算金额:641.72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1.72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和专题研究,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投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21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审批编号:NXCC2021-G3-00380-001

项目编号:NNZC2021-G3-020035-GXTZ

项目名称: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陆佰肆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64172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陆佰肆拾壹万柒仟贰佰元整(¥6417200.00元)

采购需求:南宁市兴宁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0-2035)采购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成果交付时间:6月底前基本完成前期调研和专题研究,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以南宁市兴宁区自然资源局相关要求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土地规划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因国土空间规划目前处于改革过渡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地学会不再开展到期城乡规划甲级、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期认定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自然资办函[2019]2375号】的相关说明,如投标人因以上政策性原因未续期的土地规划机构资质证书或城乡规划编制证书视为符合条件);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

①两个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本项目有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与之相关的投标文件作废。

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nnggzy.org.cn),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招标(采购)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采购)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投标文件更正公告、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下午13时00分(北京时间)。

2、特别说明: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规定,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送达,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开标过程中签字、投标(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

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送达:

1.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

2.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1年5月21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北京时间)

3.如因投标人未遵守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逾期递交或无法递交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评估风险,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责任。

(二)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本项目如选择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请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认真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请一定要备注以上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配合提供开标会材料进行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半小时(即8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否则导致投标人投标文件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截止地点的,投标人后果自负。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见下表),如投标文件在运送过程中发生破损、受潮等情况,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联系电子邮箱: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5.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接收投标文件邮寄包裹时,将接收过程的情况拍照录像留存,确认无误接收完成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6.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凯旋路16号裕达国际中心广东大厦四层407室

收件人:唐君联系电话:0771-5590098、13367616803

7.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7.1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在“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落款处“电话:”一栏,投标人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7.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7.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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