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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岗街道2021年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业主
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西岗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西岗办事处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
¥670.00000万
招标时间:
2021-04-30至2021-05-06
地域:
类型:
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西岗街道
2021年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23号1号楼西4F
408
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1
年
5
月
27
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YCZX-ZB-202102026
1.2项目名称:
西岗街道
2021年商品房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硬件设备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1.3预算金额:
670
万元
1.4最高限价:
670
万元
1.5采购需求:根据宁栖垃分办字〔2021〕12号《关于2021年各街道配建垃圾分类收集点小区全覆盖的通知》,结合西岗街道垃圾分类年度计划任务安排,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西岗办事处
拟在保利罗兰春天、保利罗兰香谷、枫情水岸、湖城艺境、
文蕴府(紫薇堂)
等
5个小区共7337户,进行智能垃圾分类亭房的供货安装工作,以及
文蕴府(紫薇堂)
小区配置一体机工作。通过设置集中投放点,配置智能垃圾分类桶,引导居民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定时定点自助分类投放、智能分类收集、自动称重积分,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详见招标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
?
设备采购期限:
15个工作日;设备安装期限:30个工作日;
质保期:
自智能垃圾分类房(亭)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一年内。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政府采购文件。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
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
202
1
年
5
月
6
日
至
202
1
年
5
月
11
日
,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
,下午
14:0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
408
室
3.3方式:
3.3.1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