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2021-07-07 汕头市
业主 单位
某部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代理 单位
某部队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邮箱:
招标 信息
招标金额:¥700.00000万 招标时间:2021-04-30至2021-04-30 地域:汕头市 类型:媒体广告

招标正文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B20210421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2021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内容:确定一家中标人作为采购人的副食品供应商,负责所需副食品的供应、加工、包装、送货及售后服务等。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预算:人民币700万元,其中鲜肉类占40%,鲜果和蔬菜类占15%,禽蛋类占10%,水产类占15%,干货、速食食品及调味品类(含饮品)占15%,豆制品类占3%,食用油类占2%,此采购预算仅供参考,非实际采购金额。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项目供应周期内金额具体多少,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2.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所有股东均无境外人员;(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原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供应商暂停名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原件)5.供应商之间存在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个合同包的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原件)6.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原件)7.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练江路7号龙湖工业区F5幢南座第二层东侧北向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原件当场校验;

2、提供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当场校验;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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